8.4 其他消防设施


8.4.1 仿古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016的规定设置自动灭火系统,如无法设置自动灭火系统,则应选择增加移动式、分布式灭火系统或自动干粉系统等相关灭火设施。
8.4.2 仿古建筑群内家庭旅馆、超市等商业用房宜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室内消防水龙。选用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应符合现行团体标准《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用技术规程》CECS219的规定。
8.4.3 仿古建筑公共部位的灭火器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》GB50140的有关规定。
8.4.4 仿古建筑排烟方式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,采用自然排烟有困难时应设置机械排烟方式,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GB51251的有关规定。

条文说明

8.4.1 仿古建筑满足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016中自动灭火系统设置要求的,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。
8.4.3 本条规定了仿古建筑的公共部位和公共建筑内应设置灭火器。
8.4.4 本条规定了仿古建筑中防排烟的设置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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